“因疫情原因,公司的經營狀況一直都不太好,去年審批局工作人員電話回訪的時候,我還咨詢過可不可以辦理暫時停業之類的手續,當時的政策是不允許的, 但 讓我沒想到的是咱審批局一直把企業的需求放在心上,條例正式實施后立馬打電話告知了我這個好消息,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我一趟也沒跑,在家就把歇業備案業務辦完了 ! ” 宋女士為此特意打電話表達了感謝。
據悉,今年的 3月1日,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正式 實施, 在這之前, 公司注銷后若 計劃 再次經營 的 ,需重新發起設立申請。新條例實施后,市場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經營困難的,可以自主決定在最長不超過 3年期限內歇業,歇業期間繼續保留市場主體資格,給企業一個緩沖的機會。
市場主體自主決定在一定時期內歇業時,可登錄山東 省人民政府企業開辦 “一窗通”服務平臺, 進入 “歇業管理”模塊辦理歇業備案業務,企業使用電子營業執照或手動填寫信息后提交審批,審批通過后即進入“歇業”狀態,主體資格仍然保留,歇業期限、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等信息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歇業期限屆滿30日內,如需延長歇業期限,市場主體還可使用“歇業管理”模塊辦理延長歇業業務。
“市場主體歇業 和 注銷 登記不同 ,歇業制度類似于電信領域中的 “停機保號”業務,號碼暫時不用,可以留存一定時間,需要時可再次激活。” 東阿縣 行政審批 服務 局 工作人員 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部分市場主體受到疫情影響,中斷了正常的經營活動,但是仍有比較強的經營意愿和能力,歇業登記制度的出現給這類經營者設置了 “緩沖期”, 為 經營行為按下 “暫停鍵”,讓市場主體 可以 在一定時間內停止營業,保留市場主體資格, 有經營條件后 再恢復營業 。